1.“凡”字左端不能出头,左端出头(𠁽)为“丸”字的规定写法(“丸”在清代为俗字),这两个字在草书中有相当大的区别,其中“凡”在草书中演变为了异体字“凢”。另外一提,“風”、“鳳”等字在篆书中可见为“凡”字头(形声字),其字内部最上端的横(撇)便是演化而成的;现在“几”字头半包围结构的字有不同来源,是隶书简化时造成的结构。
2.“步”字下部分不能写成“少”。下端(𣥂[tà])字和上端“止”字在篆书中本为镜像关系的同一个字,意思都是停止,即踏步的意思。“走”字上下端都为正向的”止“。
3.“廿”左下端必须出头。不出头的(𠥻)字为“疾”古字(先秦)。
4.“不”右侧为点,不可写为捺(𣎴[àn])。后者意思是折断的木头(另有资料称之为“櫱[niè]”异体字,指伐木后剩下的部分)。为区分,如果您愿意的话,可以写“不”的规范写法“𠀚”(“不”为古代简化字)。
5.“市”和“巿”的区分。后者在做形声字时可提供[u(ㄨ)](如芾)和[ei](如沛)两种音节,实际上它们是不同的字,楷书时合并为相同,篆书中则有所区分:前者([fú])意为韠(韨),古人衣服的某个部位(见图),后者不做单字用。草书时三个字合并。
6.“曰[yüē]”字左上角应留有缺口,与其意思,即出气于口中相符。“冒”的上部“⺜[mào]”中间一横不能与两侧相连,下面一横随便。
7.“斤”字竖不能在横上出头。出头(𣂑)为“斗”古字(先秦)。另外提醒“⺁”字头勿要写成“厂”。
8.“匈”不要忘记写右侧的竖,否则为“丐(匃/匄)[gài]”的讹变字,也是索求的意思,非规范(有资料称音[gě],不过并不一定是单字,因为丐也曾有过此读音,从保留至今的“葛”中可以见得)。
9.“四”和“罒”的区分。“四”内部为“儿”,有一种夸张写法“𦉭”。“罒”为“网”做偏旁时,如形声字“罡”,因为隶书书写问题简化而成的,是“网”的异体字。
10.“夾[jiǎ](现在官方规范读作[jiā][jiá])”和“㚒[shǎn]”的区分。这两个字现在都被简化为“夹”,实际上这一简化始自隶书,在隶书和草书中已成潮流,在楷书出现后又由官方分开,直到如今再次合并。分清楚它们有利于理解形声字“侠”“陕”一类的区别。